February 11, 2009

建築 1

今日建築的設計者,常常把建築當成巨型雕塑來創作。

有時候,他們忘了人是生活在空間中,而不是住在牆面上。

PH 1, 2003, acrylic and pencil on wall, Paint House Gallery, Tainan

6 comments:

  1. 包浩斯功能決定形式的概念其實很好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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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嗯,
    這會不會是因為,如果一棟建築可以徹底融入生活,讓人們舒服自在優游在建築的裡裡外外,就比較不會去問:這是誰的設計?

    走在路上,錯過美女是常有的事,但一個風格特異的奇人,是絕對會引人多看一眼,並且印象深刻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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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Q1: 我的想法是, 現在有很多的設計, 都本末倒置, 忘了設計的目的是為人服務的, 而不是追求奇特的表現手法的.

    Q2: 我...看不太懂你的意思說 (真不好意思)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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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4. 呵,你幹嘛不好意思,是我亂比喻,說不清楚。
    我本來的意思是說,一個令人感覺舒服漂亮的美女走過,有時候不專心還可能沒注意到;但如果是一個在視覺上搞怪、作怪的人,走在路上的時候簡直不可能不去看他,一面看還一面會想:他是怎樣?

    所以某些設計者的本末倒置,可能是為了讓人多看他(的設計)一眼?為了引發討論?為了一鳴驚人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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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5. 我看懂了 :D

    我想, 妳說的那些可能性, 都有可能吧, 但是, 如果是那樣的設計, 大概不能說是很理想的設計, 只能說是"很設計"的設計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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